第三节 普法教育
第三节 普法教育
第三节 普法教育
一、“三五”普法
1996~2000年,农场组织实施了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教育的对象是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校学生、个体和集体经济劳动者、农场辖区内的居民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场处级领导干部、基层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三五”普法期间,农场分层次、分对象、分阶段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基本知识》、《黑龙江省“三五”普法教材职工读本》、《垦区“三五”普法读本》、《宪法》、《新合同法》、《刑法》、《民法》、《邓小平论民主与法制》等25部法律、10余部专业法规及材料的学习。全场参加普法学习人数15 890人,受教育面97%,其中干部受教育面100%,职工受教育面92.6%,青少年受教育面100%,居民、外来人员受教育面90%,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达到了普法的预定目标,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在“三五”普法检查验收中,农场被宝泉岭分局评为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被农垦总局评为“三五’’普法先进集体标兵单位。
二、“四五”普法
2001~2005年,在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贯彻了长计划、短安排的原则,长计划有“四五”普法教育的整体规划,短安排有年度的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全场公民的法制意识,注重抓好党委中心组、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培训工作,企业领导干部、职工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5年来从实际出发,分层次、分对象、分阶段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规定普法内容,完成了《宪法》、《合同法》、《刑法》、《民法通则》等35部法律、10余部专业法规和20多部行政法规的学习,在普法教育过程中,全场参加普法的人数14 834人,其中干部受教育面达到100%,职工受教育面达 97.6%,青少年受教育面达100%,外来人受教育面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