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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十三章 民政

第一节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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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1月,民政、司法、武装三个部门合并为一个综合第十三章民政部门,编制3人,合署办公,由崔铁民任部长。
  2003年3月以后,民政局单设,编制1人,张振海任局长,全称为黑龙江农垦绥滨民政局。其上层机关为宝泉岭分局民政局。2004年3月15日由王景华任局长。2004年7月开始农场社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归民政局管理,主任由王景华兼任。
  农场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能范围是婚姻登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事业、拥军优属、残疾人工作、殡葬管理、救济扶贫、发放抚恤金、老年人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