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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检察工作

第二节 检察工作



                   第二节 检察工作
  多年来,检察室干警恪尽职守,克服各种困难,受理案件30余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惩处二起二人,为农场和职工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2003年3月,在全场建立了《公职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档案,对辖区内 380名公职人员登记建挡,并与每人签定了《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2004年 4月14日下发了绥农党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实施《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使全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成机构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保障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有效抑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从2000年至2005年间,全场无一例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多次受到总局、分局政法委的表彰。
  2005年7月,农场新建检察室办案与技术用房600平方米,使用面积 440平方米,项目建设总投资8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专项拨款52万元,农场自筹资金28万元,10月 8日竣工并投入使用,改善了检察室的办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