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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医药管理
第四节 医药管理
第四节 医药管理
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规定,在保管中坚持通风、防霉、防腐、防过期,一律正规途径进药,一律执行“国药准字号”标准,无一假药、劣药事件的发生。
毒、麻药品管理实行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建立病案,见空瓶按方投药。每次最大量不超过3支。
2004年,医院实行微机管理后,药品的价格使用情况一目了然。药品清点每月进行一次,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丢失。
1996年以来药品库房发生了3起被盗事件、1起失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