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妇幼保健 第七节 妇幼保健
妇幼保健站坚持开展妇幼保健、婚前健康检查、孕期保健、哺乳期保健、儿童保健等五项工作。
妇幼保健除了随时来就诊的妇女外,每半年坚持妇女病普查一次,普查期间只收取半价。通过妇女病普查,使处于亚健康状态的妇女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每半年妇女病普查率达75%以上。
为提高人口素质,保证优生优育和孕产妇及婴儿的生命健康,要求结婚的青年男女自愿进行健康检查。结婚一开始就建立母子保健基金证,并实行早孕建卡。 每名孕妇在产前检查8~12次,妊娠 7个月后补充钙剂,预防孕妇及胎儿缺钙。动产后要住院分娩。并一律采取新法接生。
实行产后访视制度,产后第3、7、14、28天,由基层卫生人员进行访视,指导产妇搞好产褥期卫生保健和新生儿科学喂养。产后第42天到妇幼保健站进行母子健康检查。这些举措使优生优育率达100%,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无一例发生。
1998年,妇幼保健站协同医院妇产科、儿科共同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长期坚持讲解,并做到床头亲自辅导。
2001年 7月,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筛查的目的是查“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低下。标本送集于哈尔滨疾病筛查中心。
妇幼保健站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保健知识,并对基层保健人员定期培训,每年二次。
儿童卫生保健:妇幼保健站加强了0~7岁儿童系统管理,杜绝传染病的发生,为提高儿童家长的保健意识,每年都进行健康宣教,发放书籍,使家长能够掌握生长发育过程中儿童的心理及生理需要。
对幼儿群居的托儿所、小学等场所进行入学前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学。对校内的卫生、疾病预防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膳食,使儿童少年健康快乐的成长。
妇女病普查 普治与生殖保健情况表
(1996~2005年)
表6—17
0~7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情况表
(1996~2005年)
表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