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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卫生防疫

第九节 卫生防疫



                   第九节 卫生防疫
  一、概 况
  1996~2000年,农场卫生防疫站办公面积由原来的不足150平方米增为320平方米,有卫生监督员9人,其中食品卫生监督员3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2人,劳动、放射卫生监督员1人,传染科监督员2人,食品卫生碘盐监督员1人。2003年,经改革农场卫生防疫站、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开,卫生监督归属卫生科,疾控中心归属医院,形成科院分开的体制。疾控中心分开8个月后又重新归卫生科,使卫生监督、疾控中心达到归口管理。2004年卫生监督有3人,疾控中心2人。卫生科2人,计生办 2人,妇幼保健2人归医院。8月原卫生科科长王玉霞内退,后那杰内退,原有卫生监督3人变为2人,由王兰主持卫生科工作。
  二、食品卫生
  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和健康体检,对查出的“五疫”人员 (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痢疾,伤寒)全部调离饮食服务行业, 对出售食品的卫生质量、本地产品、餐具消毒等进行监督监测;对食品生产、收购、贮运和销售企业、饮食行业、食堂以及食品摊贩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对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食品饮食行业实行预防性措施,还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法》宣传、食品卫生大检查、换发卫生许可证、整理食品卫生档案等项工作。
  2004年,食品卫生人员体检680人,审批验收食品企业24家。新建审批食品企业6家,日常监督120人次,预防性监督18次,定期监督72次,地产品监测38份,餐具清查监测60份。同年9月,农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始,组织了由卫生监督、工商、教育、技术监督局、畜牧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农场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对农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面粉加工厂、农贸市场、熟食店、肉食店、食杂店、食品批发、服务加工点等20余家食品经营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两校一园”的食堂按量化管理标准进行检查指导,对食品店的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全部没收。收缴过期食品,三无食品 600余包件并进行了销毁处理。
  三、职业卫生
  开展了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建档建卡、接生接毒人员体检、职业免疫检查及防护宣传、劳动现场卫生监督监测等项工作。
  坚持对全场劳动场所的监测、监督和控制职业危害的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以改善劳动条件,预防、控制和消灭职业病、职业性突发病,降低病伤缺勤率和突发率,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四、学校卫生
  农场2005年有小学、中学在校生2 000余人。全场学生的健康建档为100%,每年对学生都进行健康检查、乙肝普查、“四病”(近视、沙眼、龋齿、蛔虫症)矫治,以及学校卫生监督监测等项工作。
  五、公共场所
  开展了公共卫生建档、建卡、发证工作,发放各种卫生教材培训从业人员。农场2005年有理发、美发、美容业、浴池22家,歌吧、网吧19家,饮食业39家,个体诊所8家,幼儿园所4家,公共厕所62座等全部进行了监督管理工作。
  六、生活饮用水
  农场有自来水水厂31个,场直 1个、生产队30个,每年进行采水监测,水厂档案基本建成并逐步完善,并换发了许可证。对供水管理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发放健康证,对体检不合格者调离工作岗位。
  从整体上看,农场场直自来水厂工艺流程合格,符合卫生标准,无渗漏现象,运行程序便于管理和维修,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符合卫生要求。管理设备合理,水压、水量能满足用户需要,水源防护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井3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随着用户用水量的增加,水处理工作超负荷,时有发黄、混浊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