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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抗击“非典”

第四章 卫生医疗

第十一节 抗击“非典”



                 第十一节 抗击“非典”
  2003年春,广东、北京等地区相继“非典”(非典型肺炎)流行,随后部分省市也陆续发生报告病例,给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农场根据省、总局和分局《关于整治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文件精神,于2003年 4月30日下发《绥滨农场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预防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组长由农场党委书记陈明友和农场场长张万山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卫生工作的社区副主任张广福担任,并下设了人口控制组、预防消毒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市场监管组、宣传教育组等 6个组织。制定和启动了各阶段预案,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均形成文件下发到各部门。农场层层签订责任状,全场各条战线的党组织及广大干部群众,不畏艰险,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特别是防疫人员和医务工作者,冒着生命危险工作在抗击“非典”的第一线,对发热病人进行隔离看护、治疗,做好流病调查,实现了全场不发生的目标,取得了抗击“非典”工作的胜利。在抗击“非典”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王玉霞被鹤岗市人民政府评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那杰被绥滨县人民政府评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标兵;张广福被绥滨县人民政府评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卫生科被绥滨县人民政府评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标兵;何莲、尉平等14人被农场评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
                 婚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情况表
                     (1996~2005年)
  表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