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自然资源一、荒地:
在农场范围内,除已开发利用的土地外,仍有荒地13.0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6%,均属四类荒地,主要分布于边沿生产队之间的结合部和少量计划整型地号的次生林地。荒地分布零散,面积大小不等。这些荒地,植被是榛棵、芦苇、大小叶樟等。
二、天然林:
建场初期有天然次生林121,050亩。由于突击开荒,尤其是十年动乱期间乱砍滥伐,截至1985年,天然林只剩下两万亩,零星分布在一些丘陵地上。树种以柞树、杨树、桦树和榆树为主,间有少量紫椴、胡桃楸、落叶松、水曲柳、山梨、黄菠萝等。
三、草原:
在低洼地和泡滩地,分布着成片的天然草场,总面积约10万亩,主要有小叶樟和三棱草,也有小片的
鞡草。
四、野生动物:
在丛林、草原有野猪、黑熊、狼、狐、狍、野兔、鼬、獾等动物。在莲花泡及沼泽苇塘有雁、丹顶鹤、白天鹅、苍鹭、野鸭等候鸟和水禽。还有数量较多的野鸡和云雀。
五、水产:
莲花泡盛产鲫鱼,还有鲶鱼、白鱼、狗鱼和泥鳅。
六、矿藏:
在第十二生产队以南,蕴藏有优质的褐煤。第二生产队周围有铁矿石,但都在地面百米以下,开采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