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开发荒原
第三编 各时期纪略
第一章 创建时期(1956年一1962年)
第一节 开发荒原
一、布点建队
1956年,宝泉岭农场为了扩大耕地面积,派出远征队,由该场六分场场长张殿甲带队,到萝北县莲花屯一带开荒。当时军川没有地名,开荒队计划以“许家馆子”为中心,开荒万亩。5月1日,点火为号,驾驶员徐清津和袁战驾驶斯大林80号拖拉机,牵引五铧犁,从原十九庄出发,直开许家馆子。在这片荒原上,划开了机耕作业第一犁。
6月,开荒队与佳木斯农庄萝北县莲花劳改农场等单位合并。成立宝泉岭农场第七分场(莲花分场),军川为一个开荒点。1957年1月,在莲花分场基础上建成国营萝北农场,属省农业厅领导,下设三个生产队。军川地区建第二生产队和第三生产队。两个生产队当年开荒三千余垧,播种五百余垧。
二、走向新的战场
1958年,中共中央发出“上山下乡”的号召,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师,军事院校和机关直属队的官兵积极响应,申请挥师塞外,开发荒原。
4月,预备一师、北碚步校等单位在四川省江津县誓师北上,途经成都、北京、哈尔滨时,受到当地党、政、军领导人和各界群众的迎送。
4月20日,在汤原县驻军大礼堂,王震将军代表党中央向转业官兵致意,勉励转业官兵保持和发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开发边疆、建设边疆。
5月初,预一师、预七师、北碚步校、信阳步校、泸州干校以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军直等单位的转业官兵,携带轻武器进驻垦荒目的地——萝北。
萝北人民家家户户烧坑搭铺欢迎垦荒者到家中居住。然而官兵们大都谢绝主人的好意,发扬解放军爱民的好传统,搭帐棚露宿野地或住到“苞米楼”上。
转业官兵到萝北后,建立了预一师农场和预七师农场。同时派出人员充实原来的萝北农场。1958年5月3日志愿军200余人,编成两个队,由廖彩梅、林庆良两同志分别带队,到达第二、第三生产队,进入开荒点。
进点的同志都是步行。茫茫荒原,荆棘丛生,没有道路,有时还会遇到成片的沼泽和“塔头垫子”,就得跳着走。“小咬”、“蚊子”、“瞎虻”轮番袭击,人们顾了上头,顾不了下头,弄不巧就陷在“大酱缸””里,弄得一身泥巴。条件是那样艰苦,垦荒者却乐乐呵呵。有的女同志边走边采集鲜艳的野花。说笑声、嬉戏声,划破了亘古荒原的寂静。到了营址,天就是房,地就是铺。女同志当炊事员,在地上挖个坑,架起锅做饭。男同志砍树编条搭起马架就成了新居。
开荒土产困难更大。上午冬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平地积雪一米多厚。开春后严重内涝,在拖拉机不能下地的情况下,指战员们想了许多办法,用人工拉播种机从事生产,顽强地在荒原上立住脚跟。
三、组建分场
为了适应大批转业官兵开发荒原的新形势,1958年7月,预一师团参谋长李志贤,副团长裴俊土,奉命到萝北农场,并分别率工作组进驻第二、第三生产队,指导麦收,筹建分场。为了摸清方圆几十里的情况,他们每天早出晚归,吃住在野外,亲临古城踏荒,三进莲花泡探险。经过一个多月的考察,拟定了建立两个农业分场的方案。每个分场设四个生产队,一个副业队。每个生产队20—30人,机械集中归场部管理。
7月下旬,又从预一师抽调44名转业军官(其中上尉9名、中尉13名、少尉22名),分别担任分场机关和生产队的领导。1958年8月1日萝北农场二、三分场正式成立。分场组建后,原萝北农场二、三队人员及其机械、土地分别归二、三分场。
1958年9月,萝北地区预一师农场、预七师农场、萝北农场、江滨农场合并组建萝北农场,下设十三个分场。原萝北农场二分场改称八分场,三分场改称九分场。
10月1日,根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萝北县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农场”三合一,一套班子挂三个牌子。即萝北县人民政府、萝北县人民公社、国营萝北农场。每个分场既是一个作业区又是一个乡。八分场是八作业区名跃进乡,九分场是九作业区名先进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