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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恢复农场建制
第四章 省农场总局时期(1977年3月——1985年)
第一节 恢复农场建制
1975年中共中央第347号文件批准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1976年2月,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1977年3月21日,恢复军川农场。隶属宝泉岭国营农场管理局。场部机关各办事机构恢复为科,基层单位取消连的番号,恢复为生产队,实行场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军队现役干部除两名就地转业外,都调离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