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第七节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一、提高职工思想水平
把职工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劳动大军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农场把教育重点放在青年职工身上,从1981年到1984年进行了“三热爱”教育、“主人翁”教育、“三史”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了学雷锋、学张海迪和深入宣传十二大精神的活动。对后进青年除一般教育外,还成立了帮教组,组成“一对红”,给他们“吃小灶”。全场有44名有劣迹的青年经过帮教,有35人变好,5人停止犯罪,32人受奖,社会风气明显好转。1982年职工、家属、和学生做好事32,170余件,参加义务劳动54200余人次,评出文明队4个,农场被评为黑龙江省和农场总局的党风先进单位。1983年,文明生产队上升到28个,农场被评为管理局的精神文明标兵。
二、美化环境
1982年,农场从治理脏、乱、差入手,抓了环境的美化工作。职工住宅区做了重新规划,各家各户搬柴禾垛1,230个,重新夹障子25,000米,拆小仓房168个,挪菜窖220个,清理垃圾23,000吨,挖排水沟158,000余米,铺修道路120公里,义务植树235,000余株,建花坛845个,修小花园两处。基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破烂屯”、“光腚村”、“尘土路”的落后状态。42个生产队,队队有花池,家家讲清洁,杨柳成荫,松树成行。1983年有11个生产队建立了花园。
三、整顿社会治安
由于十年动乱造成的恶劣影响,刑事犯罪分子增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公安部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组织了三个战役。破获刑事案件48起,处理治安案件152起,社会秩序有了好转。1983年全场发案率比1980年下降54%,上访人数下降78%。
四、活跃职工文化生活
为了搞好“两个文明建设”,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农场加强了基层单位的“三室、两场、两队、一校”建设。1983年,全场有图书阅览室、游艺活动室各47个,会电室38个,业余演唱组43个,各种体育队148个,业余学校54所,有电影机的单位10个,队队有球场。从上到下形成了业余文化活动网,80%的职工参加了自己感兴趣的文体活动,1100余名青年职工参加了读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