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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车辆管理

第三节 车辆管理


一、汽车管理
  建场初期,因无汽车运输管理经验,车辆的利用和油料消耗存在着较大的损失和浪费。车队成立后,加强了车辆管理工作。“文革”时期,由于两大派斗争,车辆管理陷入无政府主义状态,兵团时期,车辆按战备要求进行管理。恢复农场后,汽车运输管理开始走上正轨。逐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主要制度有:1.统一运输里程。2.统一结算标准。场内运输按时间,场外运输按吨公里。3.实行单车成本核算,按车辆技术状况分配任务指标。4.严格控制私自用车,违者给予罚款或纪律处分。5.实行计划用车,控制载重量,避免空驶。6.实行节油和安全满勤奖,丢失货物或运输票据,负责赔偿或给予处罚。
  二、安全管理
  建场以来,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并列入了议事日程。农场设安全办,交通科设安全助理,汽车队设安全领导小组和专职安全员。每年举办交通安全学习班(一年不少于两次),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学习交通规则,制定交通管理措施,严肃处理违章肇事,并在场区设安全宣传栏,公路设安全标志。
  车队还具体制定了事故赔偿措施和安全奖励办法,事故损失100元以下者,赔偿15%,100元至300元,赔偿10%,300元以上,赔偿5%。奖励办法分“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年终安全”奖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