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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水路运输

第六节 水路运输


由于农场的外进物资数量大、运程远,在发展公路运输的同时,积极开发松花江航运,发展水路运输。1970年在松花江畔建起了厂临时江运码头。可接受“佳航”江运原煤1万至1.5万吨,燃油3千至4千吨。1972年,在嘉荫县购置一只机船和自造木壳驳船两只,每只载重100吨。1980年在佳木斯造船厂新制了一条铁拖轮机船和两条铁驳船。机船长26.06米,宽5米,深1.60米。安装上海产(1981年制)6135ACQ型150马力的发动机两台。航速每小时18公里。驳船(三级油货两用)长38.7米、宽8米、深1.7米,每只载重200吨。1981年7月试航,10月1日正式投入航运,年运输量达万吨。由“佳航”调派,航运在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各水运码头。
           附表:  水运线路  



           附表:  历年汽车队经营情况


说明:1.此表总台数栏内为全场的汽车数字。
   2.本表经营情况栏,全部数字为汽车队之经营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