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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粮食管理

第二节 粮食管理


一、粮食检验
  为搞好粮食管理,从建场之日起,生产队就配备了专职粮食保管员,并兼做粮食检验工作。1965年部分粮食保管员参加农垦总局举办的学习班,初步掌握了检验技术。1971年,生产队普遍配备小麦容重器。从1977年开始,场每年对生产队的兼职检验人员举办一次技术培训。每次学习15—20天。检验人员通过学习,普遍掌握了化验仪器的使用和化验技术。1984年,各生产队共有物理化验仪器38套,专职检验人员4名,兼职检验人员42名,加强了粮食检验工作。
  二、粮食保管
  分场时期,各生产队只有柳条编粮囤19个,保管粮食的条件较差。从1964年开始,逐步改善设备,加强场院建设,每年都增建了储粮的仓囤和水泥晒场。1982年,全场建有砖瓦仓房3栋,面积2000平方米,土圆仓81个,砖瓦粮仓17个。自留口粮、种子和饲料粮,可全部入仓保管。此外,至1985年,全场已建有水泥晒场1757万平方米,土晒场10.95万平方米,晒麦棚39栋,面积1.8万平方米,输送机39台,扬场机121台,清选机23台,装袋机23台,烘干机,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