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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银行

第四节 银行


军川银行营业所,系萝北县农业银行(原属人民银行)派驻军川的一个金融办事机构。组建于1958年10月,当时两个分场各有一个营业所,每所编制2人,会计员:顾飞、郑秀兰。出纳员:陈顺兰、董桂兰。行政由分场财贸助理兼管。
  1959年,廖忠良,曾克勤任银行营业所主任。为吸引更多的职工存款,九分场营业所开展了定期一年的“三大元帅升帐”有奖储蓄,总金额一万元。受到上级赞扬,被评为农场和县银行、县财贸系统的先进单位。1960年,银行营业所各增设1名外勤储蓄员。分工负责生产队的职工存取款业务。1961年,银行营业所工作人员各增加到6名。在生产队设立了兼职储蓄代办所。1962年,随着生产的发展,储蓄网点也随之增多。1963年,统一设营业所,下属单位除兼职储蓄代办所外,还聘请两名家属任专职储蓄代办员,建立了专职储蓄代办所。1967年,储蓄代办所增加到17个。1969年,银行划归生产建设兵团领导。十一团任命王玉英为主任。另有会计、出纳专柜3名、储蓄专柜2名、信贷员1名、储蓄外勤1名、下设22个储蓄代办所。
  1973年营业所仍归银行系统,隶属萝北县人民银行,下设储蓄代办所31个。
  1977年营业所增加储蓄事后监督1名,下设48个储蓄代办所。
  1983年开展了有奖储蓄一组十万元。
  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后,银行的信贷工作由原来对计财科一家放款,改为直接向家庭农场放款。增加3名储蓄外勤兼信贷员,全所17人,下设储蓄代办所61个。
     附表:  1973年~1985年储蓄、贷币、信贷业务状况单位:百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