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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职工代表与场长

第五节 职工代表与场长


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场长行使生产指挥权,维护生产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责任制。
  场长执行上级领导机关的指令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对上级领导和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场长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执行和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企业生产,行政方面的决议和提案,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场长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提请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仍有不同意见,报请场党委作最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