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访
第二节 信访
一、机构
1970年,十一团政治处有1名干事兼管信访工作。
1977年,信访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设1名干事主管。1979年,成立信访领导小组。由农场党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信访办主任。从1980年开始,各基层普遍建立信访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3—5人。机关各科室设信访员。全场有42个信访小组。
二、来信来访
1976年以前,群众来信来访内容,主要反映干部的工作、作风以及违纪问题。也有的是抓住一些现象上纲上线,揭发某人有政治问题。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来信来访多为冤、假、错案,要求给予平反。1983年以后,来信来访着重反映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特殊化以及关于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后,上访内容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的增多。同年,农场党委进厂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设上访接待室,建立领导接待上访日。每月1日,轮流分工1名场级领导和1名科长值班,亲自接待上访者。同时,建立党政两级班子联系办公会制度,每月5日,共同研究处理上访案件。
从1970年至1985年,信访建立案卷33卷,其中含立案材料406份。
附:历年来信来访统计
1970年25人次,1971年73人次,1972年43人次,1973年62人次,1974年33人次,1975年68人次,1976年82人次,1977年49人次,1978年77人次,1979年252人次,1980年145人次,1981年185人次,1982年158人次,1983年163人次,1984年159人次,1985年1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