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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英雄王宪法

第八编 人物

编下序

战斗英雄王宪法


王宪法,河南省太康县人,1926年出生三个月,全家就被迫逃荒。母亲给一资本家当保姆,父亲给地主当长工,自己从小过着讨饭帮工的生活。16至18岁先后两次被国民党抓了壮丁。1945年在山东临城被解放入伍,1946年11月入党,在部队历任战士、通讯员、正副班长、正副排长、正副连长等职。由于在战斗中表现出色,先后荣立两次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特等功。被授予团战斗模范、师模范班长,师三级通讯英雄和华东一级战斗英雄称号。
  1945年10月,19岁的王宪法,在山东五连县阻击战中,国民党反动派一个营,还有四架小飞机,向王宪法所在排据守的山头轮番进攻。经过近三小时的激战,阵地上只剩下王宪法一人,而敌人仍蜂拥着扑上来。王宪法抱着宁死不屈的决心,一人坚守阵地,把子弹和手榴弹打光后,就用石头阻击,直到兄弟部队上来,把敌人彻底打垮。战后,王宪法被评为战斗模范。紧接着在朝阳集战斗中,他一人抓了八个俘虏,缴了一挺机枪,三支步枪,又被评为团战斗模范。
  1946年11月宿北战役时,王宪法是连部通讯员,在围歼敌六十九师师部的战斗中,副连长受了伤,在失去指挥员的情况下,王宪法毅然挑起指挥重担,扭转了战局,使部队由被动变为主动。他的机智和勇敢被广为传诵,经师批准,授予他三级通讯英雄称号。
  1947年10月,解放战争转入反攻阶段,王宪法担任班长,他所在团奉命攻击三户山的蒋军,经过两天两夜的激战,大获全胜。紧接着又赶赴山阳庄打增援,他们迂回敌后,切断蒋军退路。开始敌人依仗人多和美式装备负隅顽抗,最后又企图逃窜,敌人投入整连整营的兵力,想在西北角打开缺口。西北角只有王宪法两个班的兵力,战士们顽强阻击,机枪都打红了,四挺机枪有三挺卡了壳。在紧急—关头,王宪法第一个跳起来和敌人进行肉搏战,并抢过匪军的机枪向敌人猛射,迫使顽敌龟缩回去。在我军英勇打击下,敌人终于乱了营,溃不成军,王宪法又带领战士猛追狠打,追歼逃敌,漫山遍野响起“缴枪不杀”的声音。王宪法一人缴获两挺机枪、三支冲锋枪、十四支步枪,抓获了30个俘虏。他让这些俘虏背着空枪,交战士小史看守,自己继续扩大战果,不幸被顽敌击中三枪,右腿和腹部都中弹负伤,鲜血染红衣裳,顿时头晕身软,昏倒在地,战士小史也牺牲了,已被俘获的蒋军见状蠢蠢欲动。强烈的剧痛和革命的责任感使王宪法惊醒,他坐起来,用机枪指着30名俘虏,命令他们老老实实地坐下。这时又跑过来一个持枪的敌人,王宪法以惊人的毅力猛然站立,把枪对着敌人,大喝一声“不准动”,敌人吓呆了,在还没反应过来时,王宪法右脚上前一步,左手把敌人的机枪夺了过来。俘虏们面对解放军的神威再也不敢动了,王宪法又用政策攻心,向他们宣传我军的俘虏政策,直到连长带部队赶到战场,王宪法才躺下来被送到医院。为表彰他的功绩,王宪法被评为特等功臣,授予华东一级战斗英雄称号,出席华东军区英模大会,并请他参加1949年开国大典和1950年五一观礼。
  1958年,王宪法响应党的号召,集体转业到北大荒,在茫茫荒原上,他和垦荒战士一起,开垦荒地,建设新家园。不久,被调到萝北拖拉机修配厂任厂长,每天,他和工人一样,穿着油泥的工作服战斗在第一线。以后,王宪法历任农场武装营营长,武装部副部长,通电科长等职,他始终保持着英雄本色,发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尽职尽力把工作做好,1965年被评为五好民兵连长,出席了黑龙江省军区召开的五好民兵会议,并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
  1984年3月退二线,担任农场电管站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