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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反革命集团”案实录

十四、“反革命集团”案实录


1966年10月东北农垦总局社教分团到军川农场开展“四清”运动。派出所向社教团介绍敌情时说:“良种站长孔斌是国民党军官,反革命分子生天武有反,革命集团活动迹象”。工作队进点后,又有群众反映生天武长子土龙与团支书、五好职工张安臣在试验班工作期间曾进行过插门密谈,行动可疑。“社教”工作队也确认为有反革命集团活动。1966年11月2日,工作队召开忆苦思甜大会后,张安臣主动写了一份“查上当放包袱”的检查材料。工作队认为张有初步觉悟,企图从张处打开缺口,挖出反革命集团。在工作队的威逼利诱和高压下,张假供他和车忠武、生龙曾密谋勒死指导员陈桂藏。工作队又对张进一步施加压力,张根据工作队指出的名字,除把原试验班工作的七人全部供出外,又供出孔斌、生天武、王忠民、王跃堂、阎培真等。有了人员,工作队又逼问组织名称、职务、分工以及活动情况张便根据工作队的意图,编了一套假情况作答。工作队认为破获了一起“反革命集团”案件,当即向军川农场社教分团和萝北县公安局做了汇报。
  1966年11月7日,县公安局长、社教分团党委书记等人把张安臣找到分团办公室进行审问时,张一开始就推翻了假供。并再三说明,前供是在工作队的逼诱情况下编造的。但他们仍采取了软硬兼施,强逼诱吓手段,继续对张逼供,张被迫又供认了假供的情况。此后,专案工作组先后找张谈话十余次,张先后又推翻过四次假口供。在一次谈话中,张借口上便所藏在仓库里企图自杀。他们不但不认真分析思考和核实张安臣所供的极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以及调查了解种种反常现象,反而根据张的口供,报河南省宴师县公安局将早已迁返原籍的车忠武拘留。县公安局预审股长亲自去河南对车进行了突击审讯,在连续九次审讯中,在指名问供的情况下,车也被逼迫假供了在东北曾搞过反革命集团活动。但其交待的组织名称、集团成员、时间、地点以及活动情况与张安臣说的很不一致,矛盾百出。而且车在供述过程中,也数次推翻。对如此口供,办案人也如获至宝而肯定了“反革命集团”存在,遂派公安干部进驻良种站,配合社教工作队作幕后指挥,向“文革”组织和“红卫兵”,公布张安臣和车忠武的假口供。并对孔斌、王忠民、生龙、郭玉兰等进行了群众性的追逼、围斗。进而私设公堂,严刑拷打。根据刑讯逼供所取得的“敌情”,1967年1月10日县公安局长通过农场党委召开了部分党支部书记会议,公布了“反革命集团”成员名单,要求各单位对“反革命分子”严密监视,全面控制。并以场党委为核心组成了专案“联络部”。各单位组成专案小组,要求各单位在社教运动中“下楼”的干部都要参与“专案”。各队先后在群众中开展了“挖黑心、查上当、放包袱”运动。五队还给十五岁以上的群众,每人发了一份“劝降书”,强迫群众交待参加了什么反动组织、是谁介绍的等等。有个13岁的小女孩也被迫手拿“劝降书”,到“文革”去“坦白”交待说,她被反革命利用了,敌人告诉她搞破坏活动。三队“文革”于1月28日以三队“贫下中农文革委员会”的名义,向全场发出紧急呼吁,号召各单位派人站岗放哨、检查来往行人。提出无证明者,一律不准通行。与此同时,三队、五队、良种站的“经验”——“文革是文的,红卫兵是武的,文革审讯口供,红卫兵打态度”——到处推广,从而全场掀起了大搞刑讯逼供的高潮,“敌情”也越来越严重。各单位开始大规模非法拘留群众。公安局还下令,凡由三个人供出同一人的名字即可逮捕。每个单位的“文革”、党支部都有权抓人。因此,有的“文革”主任竟自写逮捕证,声称代表政法机关逮捕人犯。办案中,为了取得口供,对非法拘留的人,都不同程度的进行了拷打或施以严刑。有的被打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有的筋骨被打断;有的受刑后自杀身亡;有的被活活打死。各单位先后使用的刑法不下百种。如吊、打、冻、烫、烧、烤、熏、扎、压、灌、过电、跪铁钉、注射酒精、开水浇头、坐老虎凳、吊鸭浮水、瞎驴推磨、头顶铁钟、挂链轨板、平衡砣、悬梁勾鼻、手指夹筷等等。还有更庸俗下流的刑法:让“犯人”头顶腊烛、嘴叼大葱。一手提土篮,一手持条帚跳摇摆舞;让“犯人”赤裸全身,两耳挂着四个玉米核,一边摇头,一边在两块砖上跳,而且必须跳30厘米高;让出身不好的老太太和定为嫌疑分子的老头在一起摔跤。水利队18岁的青年女职工王玉芳原在良种站试验班同张安臣一起工作。张被迫供出王也是“反革命集团”成员,王于1967年1月被非法拘留,当晚即施刑吊打,共关押37天。白天黑夜受尽折磨。坐了“飞机”、挂了大锤用烟头烧手、用锁砸手指骨节,手被打肿,头被打得到处是包,逼迫她交待反革命组织名单、纲领、组织活动、联络暗号等。为了搜名单几次被剥的全身精光、棉裤被撕碎。七队农工高加奎被诬告参加开过“黑会”,于1967年1月25日被押,连续15个白天黑夜跪着手打竹板,竹板一停便暴打一顿。此外,还用烧红了的炉勾子往身上烫。高仍不伪供,便母指夹楔,全身扒光,拉出室外,在零下30多度的严寒下跑步。直至2月10日,用皮带和竹条子活活打死。三队农工张洪喜连续被抓两次。第一次被抓后,被按到火炉上边烧边用辣椒熏、张被迫伪供了一些情况,假释回家。2月6日晚,张出屋小便,后回到屋里磨菜刀,被监视人在屋外听见其磨刀声,立即报告“文革”说张要杀人。张又被抓拷问,被逼承认有杀人意图。2月7日晚十时许,用木棒把旧毛巾堵到嘴里,门牙被触掉,毛巾一直塞到嗓子眼里抽打一顿皮带后,装进麻袋,一顿乱棒活活打死。死后还挖了他的眼珠子。五队李孝被诬抓入牢房后拳打脚踢,站着挂铁器100多斤,一站就是8小时,逼李交待问题。李不说,又反臂吊起脚离地,双臂压上近300斤铁器,长达一个半小时。还就地划圈,叫他站在圈中达七天七夜。李被折磨得神志不清,筋骨被打断,两个胳膊不能抬起,双腿浮肿而住院。
  1967年2月6日,萝北县公安局和军川农场党委向省、地委军区和公安机关汇报称:萝北县军川、宝泉岭、江滨三个农场,有两个反革命集团,名称有:“反共救国军”、“三青团”。截至目前已发展了几百名成员,预计到1970年发展到1000人。还和河南、湖南、上海等地反革命组织有联系。他们有行动纲领、武装、电台和联络信号。几年来,活动十分猖狂,曾两次预谋暴动未遂。今年2月10日,又准备暴动,一举逃往苏联。同时公安局长又通过农场党委书记召开会议公布情况说:2月10日敌人要暴动,首先抢场部、汽车队、银行、商店,然后逃往苏联,或到山里打游击作长期对抗。并说“敌人暴动时有暗号标志,胳膊上缠白毛巾,前胸有和平鸽”。会议上布置全场晚八点一律戒严,任何人不准外出。一旦发生情况,就将在押“犯人”捆起来扔到菜窖里或将腿打断,或者打死,一个也不能让其跑掉。会后,全场恐怖气氛达到顶点。县武装部调集与安排了大量民兵,边防部队也做了相应布置。1966年3月集体转业来场的两个连队调到场部和水利队设防。全场各单位都增人设卡,三步一岗,昼夜巡逻,如临大敌。各单位还连夜赶制扎枪,梭标、匕首数百件,准备了木棒、镐把、锹把等近千件用以防卫。每个土产队都分别准备了车、马、拖拉机等防暴动的通信和运输力量。汽车队有16台车打着火,司机坐在驾驶室严阵以待,杀气腾腾。场外人不准进入军川,军川人不准外出。到商店、医院都须有“文革”介绍信。规定一律认信不认人,如无“文革”介绍信,即使亲爹也不准进出本单位。有的单位规定,邮信寄东西都得经过检查。被怀疑对象和非法拘留的人的信件,一律经“文革”、党支部拆检。为防止“反革命暴动”逃跑,一切被认为可疑的人都严加监视,大小便不准出屋。有的生产队在晚上,还将被怀疑对象家的门给反锁上。
  省接到萝北公安局报告后,省公安厅、合江军分区、专署公安处组成军川专案工作组赴军川,经过四十多天的调查,终于真相大白,“反革命集团”案始告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