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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林政防火

第四节 林政防火



  一、护林队伍建设
  1986年全场营林员共40人,农场各生产队都配有一名营林员,场直地区护林员2 人。负责本单位造林、绿化、林政、防火工作。农场加大了对《森林法》、《林木保护条例》的宣传和监管力度,林政案件,防火案件明显减少。近几年随着生产队管理人员精减,取消了专职营林员,大都由副队长、统计、农业技术员兼职,农场林政案件明显增多。1999年4 月,农场林业局为了加强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成立了农场护林中队。护林中队共12人,分成3 组,4人1 组,组长1 人,组员3 人。每组负责一片的林政工作。全场生产队分成3 个管理区:一区:一、二、三、四、五、六、九、十七、十八、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七队。二区:七、八、十、十一、二十、三十一、三十三、三十四、三十六、三十九、四十一、四十二、四十四队。三区: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九、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二队。通过一年的林政检查和监督管理,共查处林政案件百余起,收缴林木补偿费、罚款共计4 万余元,林政案件明显减少。
  2000年5 月农场林业局又重新调整了护林中队,队员竞聘上岗,最后有7 名原护林中队员被录用。一年多来,林政和防火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上级领导一致好评。
  二、防火
  农场设有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科。森林防火工作有一套健全的制度和措施,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四长”(省长、市长、县长、乡长)负责制,强调“三字”措施(“三高”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防范:“三早”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三抓”抓紧、抓严、抓实、抓早、抓细、抓狠:“三清”清山、清林、清沟:“三队”、“三有”、“三舍得”、“三不放过”等等),落实“七项”防火制度(思想认识落实、组织领导落实、规章制度落实、专业扑火队伍落实、设施设备落实、联防协作落实、防火灭火预案落实),加强宣传教育,使每个公民都了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达到“五个”懂得(懂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懂得防火期间禁止野外用火,必须的生产用火要经过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懂得进入林区要办理入山证明,没有入山证明的不能入山;懂得在戒严期内一律停止野外用火;懂得违反防火规定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肇事者要依法赔偿损失),“十个”明白(林区群众人人明白森林防火法令,明白森林防火任务,明白防火制度,明白防火期间不准野外弄火、吸烟,明白怎样订立防火公约,明白入山要办入山证明,明白大风天挂红旗、停止一切用火,明白有火及时报告,明白有火怎样扑救,明白彻底清理火场规定),增强全民防火意识,野外用火坚持“六烧,六不烧”(不经批准不烧死、领导不在不烧、没通知友邻单位不烧、没打烧好防火线不烧、灭火队伍不在场不烧、五级风以上天气不烧)的原则,严格控制野外火源。
  农场有7 台灭火机,有经过培训的10多名灭火机手。各生产队均成立了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以基干民兵组建的临时扑火队。每年清明节及春秋季大风日,农场都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下队巡查,杜绝火险隐患。近15年来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案件。
  三、设备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农场投入大量资金,打设了防火隔离带,购进了7 台风力灭火机,6 部无线电对讲机和防火指挥车一辆,保证了交通、通讯畅通无阻,有利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1988年购进了1 台风力灭火机。1989年购进2 台风力灭火机。1991年购进4 台风火灭火机。1991年购进台式对讲机、车载对讲机各1 部及手持对讲机2 对,型号C150.1992年购进手持对讲机2 对,型号2 ST。1995年12月林果公司新购进一辆北京2020SG防火指挥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