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四编 经营管理
第一章 土地
第一节 概况
1984年,为方便土地管理,农场设立土地管理办公室,由当时农场水利科(后称农建公司)兼管。
1985年,省土地局([1985]第69号文件)批准农场与周围单位协商划定的土地使用界线。农场土地使用面积为5997442 公顷,一级类型8 个,二级类型23个,土地使用单位65个。其中:耕地38411.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园地9.11亩,林地5805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牧草地538.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48.4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 %;交通用地859.28公顷,占土总面积的1.4 %;水域1762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 %;未利用土地113396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9%。萝北县的军川粮库占用农场耕地32.11 亩(包括库房和职工及职工家属生活用地)划给粮库使用。
1990年,芦明负责土地科全面工作。
1992年12月~1993年1 月,农场机关改革,机构调整,成立了军川农场房地产开发公司(含土地科),芦明任经理。
1993年7 月,土地管理机构上划归宝泉岭管理局土地局,实行垂直管理,定编两人,副科长芦明,科员王荣。
1998年2 月12日,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1998]第11号文件《关于农垦森工系统土地管理机构上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军川土地科于1998年6 月上收归省土地局管辖。科长芦明,科员王荣。
2000年3月1日,毕秉谦调任军川农场土地科科长,科员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