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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利用

第二节 土地利用



  一、1990年土地详查
  1990年,由省地质调查队及齐齐哈尔市土地局区调二队,历时3 年时间,对农场土地利用现状的8 个一级类型,23个二级类型的土地、权属进行航测及外业调绘效核。调查地块2059块。调查面积59974.42公顷。各项分类见下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
                 (1992年)表4-1



  二、场县接边
  1993年5 月6 日~5 月8 日,就农场土地详查、土地使用界线问题分别于萝北县、绥滨县土地局会议室举行双方土地使用界线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双方参加人员:萝北县土地局:刘守珠、房玉祥、辛世民、王忠安、曲丛军;绥滨县土地局:苗长林、李宏伟;宝泉岭土地局:单永胜、殷宪舟、李国威;军川土地科:张庆福、冯伟。
  接边图幅共11幅,图号及界线的走向为:L———52———23———(26)以坝西侧为界;L———52———23———(34)北段以坝西侧为界,中段以沟为界,南段以坝中心为界;L———52———23———(49)北界以坝北沟南中心为界,西界以7米坝中心为界;L———52———23———(50)东界北以414 米,南以471 米中间连一直线为界,南界以15米坝北为界;L———52———23———(57)西界、南界均以7 米坝中心为界;L———52———23———(42)北图廓312 米,南图廓414 米中间连一直线为界;L———52———23———(58)北界以7 米坝中心为界;L———52———23———(46)北界以19米林带南侧为界,南界以双方地格为界;L———52———23———(47)北界以10米沟渠南为界,西南界以6 米林带东侧和路东侧为界;L———52———2 3 ———(55)北段以林带东侧为界,南段以林带东侧即二十五队居民点东道路为界,中段以5 米沟渠北侧为界;L—52—23(63)东界以14米林带东侧为界。
  三、相邻场接边
  1993年6 月,在农场招待所举行邻场接边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各农场土地科参加人员:名山土地科:李惠清、吴锦山;江滨土地科:杨庆海;绥滨土地科:毕秉谦;普阳土地科:刘书兰、王培金;军川土地科:芦明、王荣、冯伟。
  接边图幅21幅,界线均以明显的水利沟为界。
  四、1996年土地详查变更
  1996年,国土籍字[1996]109 号《关于完成全国土地普查将土地详查数据变更到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的紧急通知》下发。根据国家土地局下发的《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国家《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补充规定》,制定了农场土地详查变更工作方案。由农场计划科、林业科、农业科、水利科、土地科等部门参加,历时89天,共调查地块867 块,核减有效耕地面积。其中:增加有林地5780亩、增加农村道路7187亩、增加沟渠23183 亩。农场耕地面积由453945亩减到444390亩。
  五、土地划界
  1999年6 月,农场在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后,以土地科为牵头部门,抽调土地、水利、林业、农业、城建等5 个部门参加,对农场边界进行查界,并汇同相邻单位认界盖章。1999年11月,由双鸭山土地规划勘测设计院抽调技术人员,利用卫星遥感及地面接收系统,对农场边界进行技术认定,于1999年12月初完成外业调绘,12月17日完成内业落界工作,上报省土地划界处,等待验收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