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粮油供应
第四节 粮油供应
一、粮油供应标准和补贴
1986年后的几年时间里粮油仍实行计划供应,农场供应部将加工厂生产的面粉和豆油,按国家规定的粮食供应标准(每月重体力45斤,一般劳动者36斤,家属、学生32斤,未成年人按年龄大小又分为24斤、18斤、12斤、8 斤几种标准,豆油每人每月半斤),测算出各单位的供应总量,由各单位司务长不定期到供应部将面、油买回,再发放到各户。场直地区居民,凭本到供应部直接买粮油。粮油和饲料供应补贴,年末由农场按供应数量划拨给加工厂和饲料厂。1990年,暗补改为明补,随工资发放,补贴到人头。粮油供应全面进入市场。
二、粮食关系
粮食关系是当时随户口一起转移的一种粮油供应证明,只有户口而不具粮食关系者,当地不能供应粮油。所以,工作调转、搬迁、孩子上大学等,除需办理劳动关系、户口关系外,还要随之办理粮食关系。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粮食关系逐渐被淡化。
三、粮票管理与供应
粮票是食品供应的一种无价值票据。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粮票短缺,市面上出现倒卖粮票现象。并有不少商贩走乡串户,购买粮票,或以毛线、衣物、织品换取粮票。90年代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粮油商品的丰富,粮食供应时代的结束,粮票也随之失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