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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统计工作

第十三节 统计工作



  1985~1995年,农场为了统一基层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1996年以后宝泉岭管局印制了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合二为一。1999年以后采用总局印制的台账,方便了账表核对和装订存档。
  1990年,农场统计人员参与了宝泉岭管局开展的五项达标活动中的财务达标。1991年,农场组织了耕地测量工作。1992年、1994年分别进行了耕地测量。1995年,对弃耕地进行了复查。1999年夏季,抽调4 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3 个月的实际测量工作,把农场全部耕地面积核准核实,为农业的发展、规划、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1997年,按照总局粮食产量统计方法改革的要求,农场首次推行粮食产量实割实测法,按照工作要求全场35个农业单位,全部采取了通过抽样选取样本来推断生产单位实际产量的方法。
  1984年以来,农场统计部门承担总局经济调查的任务。1997年之前主要完成总局交给的住户调查和农业部基点调查为主,在全场范围内抽取6 个调查单位,每个调查单位按照人均收入水平抽取5 户,作为调查对象。1997年以后农场总局重新进行了选点抽样,确定每个场为5 个调查单位,每个单位确定5 个调查户。1997年以后农场采用了国家统计局开发的软件HAPS,实现了与总局统计局数据传输联网,扩大了抽样调查在农场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农场分别于1993年和1997年获得农业部基点调查先进农场的称号。
  在完成统计普查工作方面,全体统计人员参加了1990年的全国开展的农场人口普查工作,1993年的第三产业普查工作(当年获得省三产普查先进单位),1995年的工业普查,1996年的基本单位普查,1997年的农业普查(当年获得总局普查先进单位),1999年按照分局要求进行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全面普查,为推算个体、私营经济建立了抽样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