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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党内监督

第四节 党内监督



  1987年以来,农场党内监督网络已经逐步形成。全场78个基层党支部都设立了党风监督小组,配备兼职党内监督员234 名,党风信息员78名,分别给副队级党员干部建立了党风监督卡,由纪委负责监督正队级以上党员干部。
  1989年,办事制度公开化在全场施行。内容包括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城建、干部、人事、组织等5 个方面,共34条。
  1989年9 月18日,农场成立清房领导小组,对部分干部利用手中职权,通过各种渠道,程度不同的侵占公款公物进行清理。
  1990年,为认真贯彻执行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农场党委决定由纪委负责试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档案。
  1991年,农场纪委着重抓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录干、参军、招工、病退、落户等),广泛采用公开办事。
  1992年,为加强党内监督,在原有基础上,又聘请了10名党风巡视员和10名廉政建设监督员,普遍建立和实施监督档案制度。
  1993~1999年,农场纪委多次制定下发文件,党内监督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日趋完善,起到了遏制腐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