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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检察室

第五节 检察室



  一、受理经济法纪案件
  1990年,检察室成立以来,对经济、法纪案件共立案9 起,结案9 起,其中批准逮捕5 人,取保候审4 人,免予起诉1 人,协查办案5 件。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111.8 万元。
  二、考查五种人
  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及监外执行的五种人,采取“三深入,三摸清”的方法,落实帮教措施,建立帮教档案。自检察室成立以来,共考查五种人27人。其中因伤害、过失杀人等缓刑的17人,因盗窃改释放的10人。由于工作开展到位,“五种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三、法律监督与专项打击
  检察室组建以后,共参加公安机关专项打击15次。参加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行使法律监督职能10余次。帮助两个中学成立护校队。对巡警队、联防队及更夫进行执勤检查。开展行业不正之风整顿,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监督、评议活动。
  四、举报出访周活动
  1992年,农场检察室开展了举报出访周活动,广泛发动群众,掀起举报高潮。1994年3 月,制定了对举报经济犯罪人员的奖励办法。1999年,农场检察室与纪委、监察科合署办公后,增加了协同办案力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全年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12件,立案3 起,收缴违纪款16.3万元,共查出计划外土地618 公顷,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10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