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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政保工作

第五节 政保工作



  为了维护辖区的政治稳定,1998年,对农场由78名人员组成的中功组织依法予以取缔。1999年7 月22日,根据中央决定依法取缔了农场“法轮功”邪教组织,并对170 名“法轮功”习练者开展教育转化,监控工作,并对“法轮功”顽固分子依法予以打击。在宗教管理工作上,对农场315 名基督教成员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其开展的大型活动都依法进行了严格管理。加强了隐蔽战线斗争,强化基础工作,掌握社会动态,给党委当好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