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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消防工作

第八节 消防工作



  农场消防部门历年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以文教卫生、粮食仓库、商贸市场、商店、易燃易爆单位、物资仓库、工业企业、场院、农具场、居民区和三小企业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和防火措施,出色地完成了消防任务。
                 历年火灾事故统计表
                   (1987~2000年)表5-21



  续表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