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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九章 社会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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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5 个方面。它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