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十章 法庭
第一节 概况
农场人民法庭始建于1977年4 月,自1983年开始,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受农场和宝泉岭农垦法院双重领导。2000年5 月,名山农场法庭建制撤消,改为军川农场法庭名山第二办案组。
自1986年以来,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517件,其中民事案件1116件、刑事自诉案件25件、经济案件135 件、执行案件241 件。法庭还担负着法制宣传、综合治理、调处简易民事纠纷,解答法律咨询及相关的社会工作,有效地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5年来,法庭4 次被农垦中级法院评为“文明法庭”,4 次被宝泉岭农垦法院评为“先进法庭”,2 次被农场评为“先进科室”。5 人次被农垦中级法院评为“文明干警”、“优秀审判员”。9 人次被宝泉岭农垦法院评为“先进个人”,8 人次被农场评为“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