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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十一章 司法

第一节 概况



  农场司法办成立于1986年12月。自成立以来,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农场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协办公证、民间调解、两劳帮教、依法治理、合同审核与管理、依法清欠等各项工作。1988年6 月,农场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充实加强,综治办公室由司法办搬到公安分局,成立政法协调小组,由公安局教导员任主任并配备一名专职综合治理干事。1990年,为加强政法队伍的领导和组织建设,农场党委决定成立军川农场政法办公室。农场司法办更名为司法科,人员3 人。1991年,农场撤销政法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立政法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委员会,由农场副书记任政法委书记,主持政法委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