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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调工作

第二节 民调工作



  1986年,农场民事调解工作坚持“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重要指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层调委会的指导与管理,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努力提高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把工作重点放在防止矛盾激化,防止当事人非正常死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表5-23



  续表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