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幼保健
第四节 妇幼保健
一、孕产妇管理
近年来,农场的孕产妇死亡率一直控制为零,产前检查率达百分之百。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对高危孕妇的管理:(1 )孕妇早期检查,争取早期发现。(2 )对发现的高危孕妇,建立档案,纳入日常工作管理。(3 )对高危孕妇及时进行卫生指导,采取有效治疗措施,使高危孕妇管理率达到100 %。住院分娩率也达100 %。
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只有通过普查,才能及时发现妇女病,及时给予治疗。1990年,保健站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1846名妇女进行普查,查出子宫肌瘤5 例,宫颈糜烂521 例,患病人数占实查人数的28%。对查出的疾病患者,都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取得了较满意的治疗效果。2000年,农场有已婚妇女5200余人。
三、婚前检查
农场每年大约有130 对左右新结婚夫妇,全部进行婚前检查,婚检率达到100 %。对检查出不符合结婚条件的疾病,不给予登记结婚,或动员暂缓登记结婚。
四、婚前教育
对符合登记结婚条件的夫妇双方,讲解新婚知识、孕期保健知识、性生活知识。并编辑了新婚夫妇知识材料读本发给新婚夫妇,使新婚夫妇双方了解或懂得新婚卫生,孕期保健、哺乳育儿的有关知识,使他们能够及时掌握有关卫生保健知识和方法,让他们成为一个懂科学、讲卫生、会育儿、能治家理财的新型新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