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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卫生防疫

第六节 卫生防疫



  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场成立了卫生防疫站,设站长1 人,食品卫生2 人,计划免疫2 人,地方病防治2 人,公共卫生及生命统计等2 人。负责开展传染病管理、结核病管理、地方病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卫生检验、消杀灭工作、生命统计、计划免疫及宣传工作等12项工作任务。
  10多年来,肝炎、出血热、菌痢、肺结核、猩红热等乙类传染病,每年发病都在40人左右,总发病率为2.17‰。结核病每年发病大约在10人左右。地方病防治、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计划免疫等项工作均能达到上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