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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凡例


 
                  
  一、《名山农场志》(1986~2000)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名山农场1986~2000年自然和社会发展面貌,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二、上限始于1986年,下限断于2000年。为反映农场现状,文前彩页部分照片突破下限。
  三、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篇目设置从实际出发,以适于反映场情、符合志书体例要求为原则。
  四、本志前设有概述、大事记,志尾设有附录,正文共设有自然地理建置、体制改革、经济、经营管理、政治、科教文卫、人物7编54章220节。
  五、本志为续编,对前志缺漏和失误在附录中设专条进行补充和修正。
  六、统计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七、年份一律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八、本志所用资料大部分来自农场档案室和各单位。
  九、姓名、机构、官职均沿用历史习惯称呼,机构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再次出现多用简称。
  本志缩略语如下: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简称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简称省政府。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简称总局党委;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简称总局。
  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宝泉岭管理局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委员会分别简称管局党委、分局党委;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宝泉岭管理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分别简称管局、分局。
  中共黑龙江省名山农场委员会简称农场党委,黑龙江省名山农场简称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