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税务 第三节 税 务
一、国 税
名山国税税务所为萝北县国税局驻场派出机构,历任所长宋玉才、林国树。工作人员 5人,另聘市场协税员3人。自1990年以来,还负责集贸市场税收答理工作。1994年9月,国家对税务机构实行改革,按上级批示在原税务分局的基础上分别设立国税所与地税分局,各自按税种独立行使职能,国税所所长郝苏亮,工作人员3人,协税员1人。
随着农场经济发展,农场税收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由1990年上缴24万元到2000年增至67万元,10年累计向国家缴纳税金400万元。
二、地 税
萝北县地方税务局名山分局于1994年9月组建,工作人员2人,分局长林国树,会计周祝玲。管辖农场和名山镇的工商企业23户,全年税收14.1万元。组建以来,名山地税分局按照省局提出的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同时要的精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加强征收管理的同时,注重为地方经济发展良好的税收环境,截至2000年底,地税分局累计征收税款近 340万元,累计超额完成税收近60万元。1996年至2000年12月名山地税分局局长熊传凤,会计周祝玲。
(一)税 收
地税分局管辖12个税种。主体税种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从1994年组建以来,税收年平均增长幅度50%左右。
(二)稽 查
稽查工作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年终各税汇算。名山地税分局每年对所辖企业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次年2~6月份,进行各税汇算,通过日常稽查和各税汇算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从而加强了征管,增加了收入。
(三)集市贸易管理
农场每月两次大集,税务人员按次到大集征税,一次能征收 400~500元。月税收在1 000元左右。
(四)企业税收
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等因素,名山区域的企业户数呈下降趋势,至2000年,农场没有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大中型支柱企业。
企业税收情况统计表
(1994~2000年)
表1—9
(五)个体工商户税收
1994~1996年,个体税收始终由国税所管理。1997年地税分局开始接管个体业户,主要是饮食服务业。1997年,有190户个体业户,税收22.8万元。1998年,有178户个体业户,税收44.6万元。1999年,有137户个体业户,税收43万元。2000年,有162户个体业户,税收44万元。
三、财 税
农场财税所成立于1986年,为萝北县财政局派出机构,工作人员 2人,主要负责农场区域内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契税的征收工作。
1986年开始征农业税,征收范围主要是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1989年开始征收农业特产税,征收范围是园艺收入、林木收入、水产收入等。1991年开始征收契税,征收范围有房屋买卖、典当、交换等。2000年征收农业税金额181.05万元比1986年26.31万元增长了近7倍。
财税所成立以来历任负责人:1986年侯跃武,1987~1995年于志旗,1996~1997年黄希诺,1998~2000年于志旗。
历年农业税收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1—10
特产税 契税税收情况统计表
(1989~2000年)
表1—11 单位:元
续表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