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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族

第二节 民族



                 第二节 民  族
  1987年,农场居住人口由汉、满、回、蒙古、苗、壮、土家、朝鲜、锡伯、鄂温克10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11 077人,占总人口的98%;少数民族共216人,占总人口的1.9%。
  2000年,农场少数民族人口249人,比上年增加7人,增长3%;汉族10 975人,比上年减少40人,占总人口数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