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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管理体制改革

第六节 管理体制改革



                 第六节 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农场继续兴办家庭农场,坚持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对麦类实行统种、统管、统收,大豆统种、统收或分管分收,玉米统种和分管分收,其他作物分种、分管、分收。同时鼓励职工创办开发性农场、林场、牧场和渔场,开发性家庭农场前两年免收利税,第三年免收利税的50%,第四年可开始全额收缴。家庭林场、牧场、渔场按产值比例收缴利税。
  1987年,允许承包土地形式多种并存,不搞一刀切。独户、联户、协作组等形式仍是家庭农场主要形式,对于自愿离开机务组办独户家庭农场的,生产队予以支持。生产协作组一般以中小型为好,机具按1:1:1配备,土地在150公顷左右。
  1990年取消花花田,家庭农场承包的土地实行“大固定,小不固定”,为加强农业发展,从当年家庭农场分配额中提取30%作为产生发展基金,提取 5%作为风险储备基金,用于以丰补歉,按农业总产值提取2%为技术进步基金。对链轨拖拉机、大中型轮式拖拉机、收割机按每耗1公斤燃油分别提取 0.30元、0.50元、0.80元作为农机更新基金,专项存储,专项使用,所有权为个人,可以集中统一作用,有计划的更新机械设备。
  从1995年起,农业职工按工商运建服企业职工标准同样上交固定费用。收费的原则是每一职工承租土地达到所在产生队职均承租土地以上时,其应交固定费用全部免收。承租土地达不到职均承租标准时,按少承租土地的比例予以征收。同时停止旱田对水田各种政策性补贴,水田插秧每公顷降低利费200元,由全场直播田面积承担。
  1996年,农场规定生产队不允许当年租金产生挂账,如有挂账均由生产队领导和管理人员挂账。为加强田间作业标准化,要求生产队必须做到油料统一供应,田块统一区划,机具统一停放,作业统一指挥,质量统一验收,收费统一标准的六个统一。
  2000年,为降低成本,在全场农业生产队全面推行“斤粮成本逆控法”,以达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主要控制内容是直接和间接成本,概括为卡住两头,管住中间,提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