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政资源管理
第四节 水政资源管理
第四节 水政资源管理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以来,农场每年定期对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举办《水法》电视讲话13期,举办《水法》知识竞赛和咨询各1次,座谈会4期,举办学习班2期,演讲1次,张贴各种标语5 000余份,设永久宣传板4块。通过各种宣传,受教育面达95%以上。使全场取水户全部办理了取水许可证。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在生产中的作用,农场水证执法人员经常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97年军川农场职工在向阳南干设障拦鱼,影响泄水,执法人员依据《水法》和《黑龙江省水利工程条例》对当事人做出了依法处理。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了全场人民的法律意识,达到了自觉遵法、守法目的。
农场积极开展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在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完成了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测量,观测水位变化动态,开展抽水实验和开采量测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