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程招标与质量监督
第三节 工程招标与质量监督
第三节 工程招标与质量监督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农场建设科有专人管理和编制招投标文件及标底,凡农场建筑工程项目全部以公开招标及议标选择施工队伍,通过招投标,促进建筑队伍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和技术水平,对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优良品率获得了保证。这些年来,农场工程质量的优良品率达45%以上。
分局建委设有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分局范围内的各项工程施工监督。建设科对工程施工实行全过程监督,施工中随时检查,一直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为止。
工程质量监督还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化验单、工程项目的检查测量。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各种建筑材料统一送到分局材料检测站,进行全面的检测,检测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使用。在施工进行中对单项工程逐项检查,不合格的立即下令停工,直至修改合格方能继续施工。工程验收由分局建委和农场建设科牵头,施工单位、安全办、计财科、建设单位等一起参与验收,经各部门检核签字后出具工程验收单,方可交付使用,以保证工程质量的优良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