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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建筑企业

第五节 建筑企业



                 第五节 建筑企业
  建筑公司是农场唯一的专业建筑企业,经营方式是租赁承包。公司技术、机械力量雄厚,有建筑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水暖工程技术人员1人,电力工程技术人员 1人,技术员4人。施工机械有55型翻斗2台,工程专用翻斗2台,141汽车2台,搅拌机2台,卷扬机1台,中型塔吊2台,电焊机2台,钢筋下料机1台,插入式振捣器3台,大型平台1台,手推车 16台,能够承建农场各大工程建设项目。1990年以前,各项工程在施工前,建筑公司经理同农场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以保证工程质量并按时交付使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各项工程以建筑公司经理负责承包,公司经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聘用项目经理、工长负责施工,择优录用技术干部和工人,建筑公司内部实行“计件工资”,以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1997~2000年,建筑公司主要完成的工程项目有职工培训中心楼、小学教学楼、农行楼、客运站楼等多项工程。职工培训中心大楼被分局监督站认定为优良工程。
  农场的私营建筑业比较少,大都是南方外省市或农场的一些建筑工人临时组成的小型包工队,主要进行维修与小型建筑,如接住宅平房,建仓房、门市房,房屋粉刷、装修等。这些包工队的施工质量管理与工程验收由农场建设科统一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