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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污染控制

第二节 污染控制



                 第二节 污染控制
  1986年以来,农场十分重视污染的控制, 多方位加以开发与利用,农场治理环境投资268万元,有效减轻了污染源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的污染。
  农场对排污量较大、污染严重的淀粉厂、啤酒厂、酒精厂、食品厂进行污染治理改造,上述厂家于1992年后陆续全部停产,已无污水排放。按照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考核验收指标,农场地表水符合GB3848—8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类标准,达到功能区的要求。
  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生活废弃物排放渗透到地下,造成地表层水质的污染。1997年农场投资170万元建成集中供水站,经总局、分局环保局监测化验分析符合 GB/T1481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
  1997年以前,农场有大小锅炉11台,黑格曼浓度超标。1997年农场投资 280万元,建成集中供热站,年耗煤减少600吨,向大气排放烟气减少1 720万立方米,排放二氧化硫减少12 288公斤,年节约资金20万元,使原来超标8个污染源减少到1个排放达标的污染源。
  农场认真执行化肥、农药使用规程,严禁使用对土壤有残留,对水体有污染的高毒农药,广泛推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混合农药,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