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管理
第二节 粮食管理
第二节 粮食管理
农场对粮食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粮食管理领导小组,由场长、书记任组长,主管粮食、财务、生产工作的副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粮食、计财、工商、公安、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每年麦收、秋收前农场专门下发粮食管理文件,粮食部门组织人员到各单位检查晒场储备、场院清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抓好规章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先后制定《粮食工作细则》、《办事公开化制度》、《场院管理规章制度》、《保化员责任制》、《更夫责任制》等。各单位相应成立由队长、党支部书记牵头,会计、保化员、电工、更夫等参加组成的粮食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粮食管理工作。为抓好粮食市场管理和规范交易活动,农场成立由粮食科、公安局、工商局 3个部门组成的粮食稽查队,配备专车巡回检查粮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