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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粮食上交
第三节 粮食上交
第三节 粮食上交
上交粮是指直接向国家交售的粮豆和直接向外贸部门交售的大豆以及从1996年开始上交的保护价粮、专储粮。上交粮是以国家下达的定购任务和保护价指标为依据,年初一次性核定指标落实到各生产队。
在交粮期间,农场粮食科指派专人进驻粮库,负责协调检验和做好检斤记录。车辆由生产队自行组织安排。上交粮送到名山粮库、鹤北粮库等地。出口大豆直接送到分局外贸处。
1998年后取消了计划出口指标,自产自销。1986~2000年底,农场已累计向国家上交粮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