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劳动安全监察
第九节 劳动安全监察
第九节 劳动安全监察
农场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级安全组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
各级领导任职期间有责任目标,有考核制度,各生产车间、班组层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986年以来,农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了《劳动法》、《黑龙江省安全条例》及总局、分局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各生产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制定阶段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做到有内容、有要求、有登记、有方案、有措施。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安全领导组织经常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场所、车间、重点岗位有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证书的方准上岗操作。农场先后培训电工55人,电焊工53人,司炉工2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