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清理欠款 第八节 清理欠款
1985年,家庭农场创办初期,“两费”大部分由农场垫支,农场转卖给家庭农场机械、房屋的转让款没能及时回收,加上自然灾害和部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亏损,农场对垫支管理缺乏经验,生产队对产品控制不严,形成了家庭农场挂账,往往陈欠未还又增新欠,使家庭农场挂账额逐年增大。
农场外部欠款形成主要原因是对外赊销产品和提供劳务后,清收欠款和劳务费不及时,以及企业间普遍存在的三角债。
农场从1986年开始对内外欠款进行清理,但力度不够。1993年农场加大清欠力度,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场长、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审计、计财、司法、法庭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农场先后下发了名农场发〔1993〕43号、76号文件,制定了清欠政策、方法和措施,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1994年和2000年分别下发了场发51号和30号文件,再次加大清欠工作力度,责任进一步明确。15年来,农场始终在抓清欠工作,但由于多种因素,往往出现前清后欠,效果并不十分理想。
农场清欠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5 单位:千元
农场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6
农场经营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7 单位:万元
续表4—7
农场纳税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8 单位:万元
家庭农场收支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9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10 单位:万元
续表4—10
农场资产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11 单位:万元
农场负债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12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