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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四章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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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场审计科成立于1987年,属内部审计性质,隶属农场领导,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主要职责是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保护国有资产,维护财经法规,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合法经济权益,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以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1987~2000年共完成审计单位数216个,审计总资金53 911.2万元,查出违纪金额64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9.4万元,收缴及罚款25.5万元,调账处理61.7万元,处罚责任人17人,收缴个人罚金0.7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9条。对农场所属核算单位全部实施了审计,覆盖面为100%。还完成分局所属场处级企业场长(经理)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任务。
  历任农场审计科科长汪嘉林、王永灿、王一民,副科长刘齐春,科员刘运生、王永灿、侯美荣、赵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