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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五章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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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以来农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配套法规,相应建立起土地管理法制化的业务体系,土地管理部负责土地的统计、用地审批、地籍管理及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等业务。
  1986~1990年,农场土地管理工作由水利科负责,土地办主任韩士斌,科员吴锦山。1989年12月至1994年2月科员王树杰。1990年 12月土地办从水利科分离出来成立土地科,李惠清任科长。1992年底土地科与房产科合并。1993年 7月农场土地科收编到管局,实行业务垂直领导,在编人员2人。1994年2月土地科与房产科分离,科长李惠清,科员吴锦山。1997年 1月至2000年12月土地管理工作由吴锦山负责。1998年至1999年8月张立志调入土地科任科员。1997年7月,土地科收编到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属省土地局直属派驻机构。到2000年,已形成土地监察网络,有1名专职土地管理员和17名兼职土地管理员。
  土地科重视自身建设,在加强基础设施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上,实现了设施建设标准化和办公自动化。配备土地监察用车 1台,电话机、传真机、微机、打印机、复印机配备齐全,有3组金属档案柜,土地资料档案管理有序、齐全,达到基层土地科标准化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