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第七节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1986年以来,农场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和科技档案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细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8项,档案登记工作14项,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管理。
1998年,根据宝局人发〔1998〕2号文件精神,经过搜集整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档案657份,使专业技术档案步入规范化、正规化管理。
2000年农场有干部人事档案1 057份,其中在职人员档案746份,离退休人员档案 224份,死亡人员档案87份。专业技术人员档案657份,其中在职人员档案517份,离退休及死亡人员档案140份。
干部队伍状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