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节 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节 精神文明建设
农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坚持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选树典型为突破口,开展职工道德建设活动,涌现出了权德承、刘丽华、孙秀萍、陈德库、焦绪福、谢高灵、祝伶俐等一大批典型人物。刘丽华、焦绪福、孙秀萍、谢高灵、祝伶俐在1997年度被农场授予“北大荒标兵”称号。
在创建文明家庭方面。六队田站镇、陈冬梅家庭被评为总局文明家庭,八队苏云柱、周敏等10余个家庭被评为分局文明家庭。在创建文明单位方面,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要求,开展群众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绩,农场十队、公安分局、农行红旗办事处、建行名山办事处、交通局等 6个单位晋升为分局文明单位,六队、七队、九队、医院晋升为分局文明单位标兵,二队、十三队晋升为总局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农场营区环境建设和生产队“三室两场”(会议室、活动室、图书室和篮球场、排球场)建设,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